中国顶流的黑幕,都被他扒光了

时间:2020-10-07 16:56:48阅读:366
流量,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。最近,著名编剧汪海林的演讲火了。题目很直白,就叫《我与流量的战争》。全长77分钟,播放量破百万,弹幕多达10万+。说到汪海林,近几年可没少因为「敢说」出圈。毫不留情地痛骂大

      流量,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。

      最近,著名编剧汪海林的演讲火了。

      题目很直白,就叫《我与流量的战争》。

      全长77分钟,播放量破百万,弹幕多达10万+。

      说到汪海林,近几年可没少因为「敢说」出圈。

      毫不留情地痛骂大IP小鲜肉。

      还大胆地损过投资方。

      就连观众也不放过。

      汪海林的观点,我不全部认同。

      但无可否认,他的确是当下娱乐圈最敢说的人。

      如今,看不惯流量的人太多,但敢于向流量开炮的人太少。

      汪海林因此收获追捧,也招来无数谩骂质疑。

      但是,他对此倒毫不在乎。

      不但没有「收敛」,还干脆把自己和流量的战争给如数家珍地搬了出来。

      抖出了不少金句,还爆出令人大跌眼镜的猛料。

      今天,鱼叔就来讲讲这个「流量战争」

      「流量」一词,其实是在近几年才被赋予新的内涵。

      最早只是影视行业用来结钱的一个判断指标,也就是收视率。

      早在那时,人们便已经发现口碑和收视率很难兼得。

      有很多我们现在公认的经典好剧,播出当时收视率都不睬想,甚至还险些停播。

      比如《激情燃烧的岁月》《亮剑》《武林外传》等等。

      但还是有不少人愿意潜心创造好作品的。

      直到广告商开始以收视率为依据,进行广告投放。

      这意味着,收视率与经济收益直接挂钩

      一部影视作品的价值,可以被数据所量化。

      因此,「流量」自然成为了衡量影视作品的一个重要指标。

      在这个市场规律形成之初,还没有「流量明星」一说。

      常见的说法是「票房号召力」「收视女王」。

      产业风向是在2010年以后的几年开始改变的。

      2012年,EXO-M在中国出道,2013年,TFBOYS出道,2014年,《古剑奇谭》开播。

      在搜索引擎上限定年限,你会发现在2014年左右,「流量明星」这个叫法才开始被普遍接受。

      寥寥几年,流量就跃升为影视作品的清规戒律,流量明星也迎来了全盛时代。

      不需要多强的演技、多雄厚的经验,甚至不需要多适合角色。

      只需要给作品带来流量,就够了。

      一个流量明星的背后,是一群「数据女工」

      这种应援文化最初由韩圈涌入,并在内娱粉圈中逐渐形成「流量为王,数据说话」的支流模型。

      粉丝们建立起专门的打投组、轮搏组、控评组、反黑组……

      分工有序地为明星打榜、刷票、做数据、炒热度。

      俨然一架高速运转的大型机器。

      粉丝文化本身是小众圈子的狂欢,属于亚文化范畴,它和支流文化之间是并行不悖的关系。

      但当它变质成了「饭圈文化」,问题就出现了。

      数据女工们可以疯狂无节制地,把一部剧的点击量刷到几百亿,甚至能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明星空降全球榜单。

      她们不甘于圈地自萌,而转为一种自动出击的姿态,寻求「破圈」

      你能在任何地方看到她们安利明星、控制言论的身影。

      就连人民日报关于理智追星的微博下方,也成了某些粉丝的控评战场。多么荒诞。

      这些所谓的数据,在大众眼里重要吗?

      不重要。甚至,惹人反感。

      但是,它足够直观量化,让广告商家、平台能以此判断一个明星的商业价值。

      然而,遵循流量的规则,也就跳进了火坑。

      饭圈利用数据造假、流量作弊,制造出一片虚假繁荣

      商家以为抱到了大腿,结果可能是得失相当。

      更可悲的是,在低龄化的饭圈,网络暴力、举报也变成了她们手中的有力武器。

      一言分歧就人肉,看谁不顺眼就举报。

      在这样的环境下,普通大众也分分钟会成为受害者,被迫沉默寡言,进一步助长了饭圈的霸权。

      当然,汪海林做这个演讲,并不是要用流量明星打靶。

      因为追根究底,问题不在流量明星身上。他们充其量只是这种趋势、这种环境下的产品。

      造成这个局面的,不是一个两个明星。

      而是在暗处掌控一切的资本力量

      各国影视圈都有着差别的规则体系。

      在40年代的「派拉蒙案」以后,美国从事制片和发行的公司都不行同时从事终端影院营业,以防止垄断。

      这个规则持续了七十多年。

      而经纪公司也不行从事制作,为保护艺人权益。

      如果演员认为经纪人和制作公司有合作,出卖自己的利益,那是可以依法投诉的。

      1948年,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派拉蒙垂直垄断为非法,史称「派拉蒙案」

      但在中国,投资、制作、发行、上映却形成了一个闭环。

      起初,平台学习影视公司的做法,与演员签订「部头约」——

      规定在未来几年与该艺人合作几部剧,片酬不行超过现在片酬的必然比率。

      艺人通过收入上的让步,来换取未来几年的工作机会。

      平台则借此对演员加大控制,进行资源储备,保证一部戏爆红后,续集拍摄可以顺利开展,而不必支付上涨的片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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