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以来,好莱坞一向认为,除了超人、蝙蝠侠或蜘蛛侠等超级英雄以外,没有人对其他超级英雄感兴趣。然而,漫威冒了一次险。他们把所有的赌注都押在钢铁侠、美国队长和绿巨人身上。更有目共睹的是,他们试图建立一个共享的电影宇宙,而之前从未有人做过。漫威电影宇宙已经成为好莱坞历史上最难以想象的成功故事,几乎所有电影公司都试图模仿这个模式,但没有一家能像漫威一样成功。
与此同时,超级英雄电影已经成为全球票房的热门。《黑豹》获得奥斯卡,《复联4》超越《阿凡达》,成为有史以来票房最高的电影。2009年被迪士尼收购的漫威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,漫威总裁凯文·费奇被认为是迪斯尼最伟大的资产。然而,世界可能会因为一个决定而大不相同。回到了上世纪90年代,当时漫画市场的崩溃把漫威推向了破产的边缘。而就在那个时候,索尼差点就买下了后来的漫威电影宇宙。
作家本·弗里茨在《为电影的未来而战》一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。1996年底,漫威在7亿美元债务和10亿美元债券的双重重压下申请破产,法院指定的受托人一心想要出售漫威。他接触了很多娱乐公司,包括华纳兄弟。但本·弗里茨认为,索尼才是最好的选择。时任索尼CEO的约翰·凯利认为,破产是扩大电影版权、全面控制《蜘蛛侠》的正确时机。为此,索尼让马克·兰道与玩具制造商孩之宝达成了一项联合协议。
正如本·弗里茨指出:“这代表孩之宝罕见地愿意冒险进行长期投资,而我们(索尼)将制作电影。当然,电影会刺激玩具的销售,而玩具的销售也会刺激更多的人去看电影。”不幸的是,索尼严重低估了漫威,因为此时的漫威高管们都在努力向公司施加自己的意愿。比赛陷入僵局,漫威最终落入隐居的以色列老将艾克·珀尔马特之手。当破产事务尘埃落定后,索尼再次派马克·兰道去谈《蜘蛛侠》的版权事件。
索尼最初对漫威的收购,是出于一种信念,即他们能够在电影发行和玩具销售之间建立某种协同效应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身为玩具商的艾克·珀尔马特也有同样的想法。因此,当马克·兰道接触漫威的新高层时,他发现自己面临着一个反建议。“为了让尽可能多的电影上映,并尽快在他们的账户里存入尽可能多的现金,他们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向索尼售卖所有角色的版权。”
这个想法对观众来说似乎很可笑,他们已经习惯了蚁人在全球票房超过5亿美元,而惊奇队长则突破10亿美元的世界。但在1998年,漫威的超级英雄对好莱坞来说是一种未经考验的商品。传统的看法是,超级英雄电影只有在大牌明星参演的情况下才会奏效。马克·兰道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他在索尼的老板,他们拒绝了。“没人在乎其他角色,我们不想做那个买卖,我们只想要蜘蛛侠。”
使人不敢相信的是,本·弗里茨暗示漫威找不到其他愿意接受这笔买卖的电影公司。6个月后,他们再次与马克·兰道见面,并向他开价2000万美元。这表明,即便是漫威也对其他超级英雄信心不及,包括钢铁侠、美国队长和银河护卫队等。索尼对这一前景感到犹豫,并提出了相反的建议。最终,双方还是达成了协议,不久索尼就获得了《蜘蛛侠》电影的制作权,但却错过了整个漫威电影宇宙。
现在看来,你极可能会嘲笑索尼在1997年和1998年所做出的决定。然而,尽管如此,重要的是要记住,即使是漫威在当时也没有梦想过漫威电影宇宙。就像索尼的决策者一样,他们认为,与《蜘蛛侠》相比,他们的所有角色毫无价值。漫威真正开始考虑制作以这些二流角色为主角的电影,并将他们编织成一个不竭发展的故事线,足足花上五年多的时间。因而,漫威电影宇宙诞生了,但它不是在索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