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集
西部重镇古都西安,车水马龙。1997年11月30日晚,八处一大队奉命抓捕潜逃爆炸案犯江涛。因事先获悉江犯身上绑有炸药,抓捕工作必须小心谨慎。实施抓捕后,未获江涛,却碰上江妻及部分贩黄人员。遂捕之归,以审获江涛信息。 同晚,公安人员郑少康奉命到汉中办案后返回西安的路上,乘郑巴县开往西安的长途公共汽车,随身带一把六四手枪(内装5发子弹,枪号19023404)。夜黑路险,大巴在希望公路秦岭段43公里处发生严重车祸,车上乘客大部分受伤、昏迷。1997年12月1日凌晨1时,抓捕江涛的带队探长刘刚、田选龙将抓获贩黄人员带回西安市公安局。八处一大队大队长李全发命令刘刚审讯,未获江涛信息后,奉命将其移交三处处理。1997年12月1日凌晨2时30分,指挥中心电话通知八处,东郊职工医院发生盗枪案。刘刚组奉命随八处处长穆文修出现场。 东郊职工医院,失枪民警郑少康回忆,丢枪的皮包内还有一个笔记本、一支炭素笔、两盒金丝猴烟、一双尼龙袜,一把水果刀。1997年12月1日凌晨4时50分,在医院洗衣房里,某护士发现了郑少康丢枪的皮包,遂交之警方。 现场勘查的初步结论:六四手枪被盗,两盒金丝猴烟、一双尼龙袜,一把水果刀也被案犯拿走。因无法从前门走脱,案犯翻墙逃走,逃遁时衣服上的扣子被挂落,上面沾有砖锈。据此推断,案犯经济生活档次不高,个子小(1.70米左右)。 穆文修当即指示:1、继续抓捕江涛,尽快结案。2、重点查两种人,一是司乘机人员,二是抢救伤员人员,重点是临时工。 八处随即展开了认真的调查行动。八处的行动风风火火,盗枪案犯也没有闲着。他们各自按照各自的方式和时间顺序进行着。 1997年12月2日,案犯